工伤认定后社保不报销如何解决
工伤认定后,若社保局拒绝报销有关成本,受害者可以直接向社保局提出质疑,并需要其给出明确的拒绝理由和依据。
1.若社保局坚持拒绝赔付,受害者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。这一渠道是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时,有权申请行政复议。
2.复议申请应向社保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保局提出,且需在收到社保局核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。
3.受害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渠道直接提起诉讼。在明确社保局拒绝赔付且协商无果的状况下,向法院起诉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有效方法。
2、工伤认定后社保不报怎么样申请复议
找法网提醒,申请行政复议是解决工伤认定后社保局不报销问题的一个要紧步骤。依据《行政复议法》的有关规定,受害者应遵循以下步骤:
1.确保在收到社保局核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,这是法定的申请期限。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申请期限,申请期限可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。
2.选择正确的复议机关。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受害者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。
3.筹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,包含但不限于工伤认定决定书、社保局拒绝赔付的公告书、个人身份证明与有关证据材料等。这类材料将作为复议机关审察案件的要紧依据。